税收聚力京津冀协同发展5周年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02-27 06:51 作者:山歌 阅读量:7399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题:税收聚力京津冀协同发展5周年
新华社记者郁琼源
京津冀协同发展迎来5周年。记者2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5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动京津冀三地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优化区域纳税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0月,《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合作框架协议》落地。京津冀三地税务机关实施了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和信息互通等“一统三互”的工作措施,开展了税收问题研究、税务登记一站式办结等工作创新。
三地协同发展,产业转移是重点。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京津冀税务机关简化纳税人跨省市迁移手续,并明确了适用范围、时限要求、业务衔接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内容。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明确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三大税种税收收入五五分成等政策。
“京津冀税务机关一系列合作框架和协议的出台,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
201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雄安新区调研时指出,税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力支持新区建设。紧接着,河北省税务部门成立雄安新区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业务人员到北京培训,服务入驻雄安的大中型企业,让税收为雄安新区建设添彩。
5年来,不断深化的税制改革、不断优化的纳税服务,让京津冀协同发展背后的税收力量愈加强劲。
完善税制,协同加速。2016年,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京津冀三地税收政策进一步统一;2016年,水资源税率先在河北省试点,推动当地企业转型升级,为绿色发展贡献税收力量。
征管改革,服务有感。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启动。原有的京津冀三地税务部门,合作更紧密,沟通更便捷,服务更优化。
减税降费,创新有力。近两年来,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等减税措施频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北京创新力辐射津冀地区,成为三地经济的新增长极。
信息共通共享,办税便利便捷。如今,京津冀三地纳税人不仅可在三天内完成企业跨省迁移手续,并且可以通过统一的办税平台办理相关涉税业务。2014年以来,三地税务部门构建统一办税平台,实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实现了京津冀跨区域纳税人征管信息数据和纳税服务共享。
联合税收分析,贡献税收智慧。2018年10月,京津冀三地税务局建立了京津冀联合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税收经济分析“导向标”“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
携手风险管理,稽查协查协作。2015年4月,京津冀三地原国税局签署《京津冀税务稽查协查协作协议》,建立京津冀税务稽查协查协作机制,并于2015年12月签署《京津冀税务稽查协作备忘录》。2017年,三地税务部门联合签署了《京津冀税收风险管理协作机制》,在国内率先建立起跨区域税收风险管理协作机制,成立京津冀税收风险管理协作专题小组,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5年来,三地地区生产总值由6.7万亿元增长到8.5万亿元,年均增长6.3%;5年间,三地税收总量由1.7万亿元增长到2.1万亿元。公开数据显示,京津冀三地税收规模差距正在缩小,区域经济协调性显著提升。
协同发展,更是绿色发展。截至2018年底,三地2.57万户环保税纳税人共申报税款25.7亿元,三地2.63万户水资源税纳税人累计申报税款81.2亿元,税收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了杠杆作用。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