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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终于出手对滴滴优步开展反垄断调查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6-09-02 20:22   作者:安靖   阅读量:8815   

  

  9月2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公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滴滴优步合并未向商务部申报,如今,商务部已对滴滴优步合并案展开反垄断调查,两次约谈滴滴出行,要求其说明交易情形、未申报的缘由,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据沈丹阳介绍,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告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将收购优步中国的所有资产。8月2日,交易两边实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交割。此案此前未向商务部申报;在社会上引发普遍关注后,亦有告发人向商务部告发该交易当事方未依法申报。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正在依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方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置暂行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依法进行调查。截至如今,商务部反垄断局已经两次约谈滴滴出行,要求其说明交易情形、未申报的缘由,并按商务部提出的问题清单提交有关文件、资料;与有关部门和企业座谈,了解网约车运营形式和有关市场竞争情况等。

  下一步,商务部将持续依法推动本案调查工作,保护有关市场公正竞争,保护消费者好处和社会公共好处。

  其实,在滴滴优步刚宣告合并的时候,商务部就做出了呼应,当时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如今还没有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有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反垄断法规定申报要求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都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行吞并。”

  随后,滴滴方面回应称,如今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完成盈利,且优步中国上一个管帐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因此不用申报。

  但如今看来,就算滴滴不申报,仍然没办法躲避调查。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纳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这两家企业如今是国内互联网出行行业里最大的两家,为确保市场的公正竞争,滴滴优步合并垄断与否要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议论,所以滴滴首先需清除对反垄断法不用要的恐怖。

  再者,优步中国事个外商投资企业,是优步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要进行并购的话,其股权构造必定会产生更改,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商务部必须要对其进行核准,不予以同意就没办法转让股权,所以滴滴、优步中国合并绕不开商务部的审查。

  另外,记者日前从多个在北京从事专车服务的滴滴专车司机那边了解到,合并以后,平台上专职司机和外地车牌愈来愈多,但司机端却调整了补助标准,金额也有所降低,这让许多以此为生的专车司机叫苦不及。也有乘客表示,常常乘坐滴滴快车会碰到外地车牌,缘由是北京对外地车牌的限制,有时不能够不绕路走。

  所以,商务部在关注市场竞争之余,有关于消费者好处方面的问题,相同需求其协助保护。(记者 房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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