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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19家保险公司发生21次股权变动社会资本热情不减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8-09-30 15:35   作者:柳暮雪   阅读量:7176   

中国网财经9月30日讯(记者 郭伟莹 实习记者 窦衍凤) 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三季度也即将画上句点。正如中国网财经前文所述(保险业前三季增资掀高潮:涉29家保险公司 增资总额超500亿),综观保险业的前三季度,“增资”作为关键词始终伴随,而增资往往带来股权的变更。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信息统计,今年前三季度,19家保险公司,共计发生21次股权变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除正常发生股权变更外,今年的特殊性在于部分保险公司应对正在征求意见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将由51%降为三分之一。

而新增股东中,社会资本的身影仍然频频出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室副主任朱俊生朱俊生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教授王国军均表示,保险行业前景光明,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另外,保险牌照的增值,尤其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对社会资本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一股独大”将成历史

根据监管部门于今年3月下发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依据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将保险公司股东划分为财务Ⅰ类、财务Ⅱ类、战略类、控制类四个类型,并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为三分之一。

从目前保险业的持股情况来看,仍有不少保险机构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例如,股东变更前,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100%、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93.18%、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60%。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保险公司选择增资扩股,调整单一股东最高持股比例。例如,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7家股东、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新增3家股东、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也新增1家股东。

朱俊生表示,股权变更是一个正常现象,今年的特殊性在于正在征求意见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一旦正式实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监管规定的保险公司往往就会做出变更,这是由于监管规则的改变造成的。

社会资本参股热情持续

与应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而做出股权方面的变更不同,一些保险公司仍然会发生正常的股权变动。朱俊生表示,这往往与一家保险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或者股东在金融业和保险业的布局等情况有关。

另据资料显示,今年以来,19家保险公司发生的21次股权变动中,共新增40家企业股东,而社会资本占比高达90%。

朱俊生表示,社会资本比较关注保险领域,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保险牌照能够带来诸多积极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被外界看好,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第二,保险投资范围相对比较宽泛,并能集聚长期资金,特别是寿险公司。

从长期来看,将呈现什么趋势?王国军表示,社会资本参股保险的热度还会持续,股权变动可能比现在会更频繁。朱俊生从另一个角度切入,他表示,在保险业整体防范风险,牌照审批日趋谨慎、节奏放慢的背景下,有些社会资本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可能会变得不再耐心,也有可能选择撤出。但总体来讲,还是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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