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房地产税初步方案或较温和不会震动市场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8-12-29 09:10 作者:笑笑 阅读量:647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 马常艳)针对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夏丹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实质推进关键还在立法。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进展较慢,草案初步形成但仍未提请审议。初步出台的方案可能相对温和,不会震动市场,在总体框架之下具体操作细则的制定权有望下放地方。
今年以来,官方接连发声加快推进房地产税。从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到7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言人毛盛勇表示“将会加快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的推进”,再到9月7日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立法项目中,都释放了房地产税推进的重要积极信号。
同时,房地产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的讨论也不断深入。
在“为何征”的问题上,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持有环节基本没有任何税。“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这恐怕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房地产税是国家财税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方面内容,其目标是成为地方政府稳定持久的财政收入来源,而不是用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税除了主要的功能以外,也有一些附带的效果,比如可能会影响房价,可能会提高住房资源的使用效率。但房地产税的征收,不能过分影响房价、不能过分影响人们持有住房的愿望,也是国际相关研究的共识。
针对“如何征”的问题,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住房发展报告》主编倪鹏飞在《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8-2019)》中建议,推出房地产税,实行渐进方案,只对新交易住房启动征收方案即住房家庭如果一旦交易将统计其全部住房面积,并按照起征点开征,不交易的住房暂不征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建议,国家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的幅度范围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再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均免税面积。同时,地方有权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个具体区域的住宅人均面积平均评估价格,最终确定出对居民家庭的房地产税免征额。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