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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两年两次“提额降息”:利率降至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时间:2024-11-05 13:28   作者:谷小金   阅读量:8472   

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决定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具体为: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11月4日晚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率先发布公告进行了回应:

对于贷款额度上调,国家开发银行公告显示:您可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远程申请提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远程申请提额。

国家开发银行还提醒,如需申请提额,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如未在2024年11月14日前通过上述渠道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申请提额。

对于贷款利率下调,国家开发银行公告显示:对今年已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直接由“LPR5Y减60BP”调整为“LPR5Y减70BP”。对已经发放的执行“LPR5Y减60BP”利率的助学贷款,统一于借款合同约定的今年的重定价日将利率调整为“LPR5Y减70BP”。上述贷款利率调整均无需学生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2023年秋季学期以来,四部门第二次上调助学贷款额度、下调助学贷款利率:

2023年9月,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同时,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自1999年9月首次在8个城市的普通高校进行试点,2004年推动构建“政府主导、教育主办、国开行支持”的业务模式。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766亿元,累计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万人。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商业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以及部分商业银行创新推出商业助学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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