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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济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03-01 21:30   作者:许一诺   阅读量:8481   

近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阐明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细化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管理机制、分类标准、投放要求、管理责任人等,规定了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式以及各方的责任、义务等。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相华:“《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我市垃圾分类体系更加规范、标准要求更加明晰、行业管理更加科学、执法监督更加完善,实现垃圾分类从'新时尚'转化为济宁市民的'新日常'。”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共建。下步,全市将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做强志愿服务,倡树“全民化”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协同合作机制,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和义务,确保各类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典型。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深化开展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垃圾分类设施改造提升,以点带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升。加快构建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链条回收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对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投入,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相华:“市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真正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共赢,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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